经监管部门查明,山东京博在2007年7月至12月期间大举买入ST国通逾30%股份后,即通过短线交易的方式“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经粗略计算,其短线交易获利额应在5000万元以上。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本报昨日报道的《山东京博“坐庄”ST国通面临巨额连环诉讼》一文已引起ST国通及其中小股东的广泛关注。
“公司昨天上午看到该篇报道后,针对山东京博违规短线交易行为,立即召开会议商讨收益追缴事宜。”ST国通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目前正就相关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了解,并准备与山东京博方面沟通。至于是否追缴、如何追缴,目前尚未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
经监管部门查明,山东京博在2007年7月至12月期间大举买入ST国通逾30%股份后,即通过短线交易的方式“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经粗略计算,其短线交易获利额应在5000万元以上。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若发生短线交易,其所获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
相较于ST国通的谨慎表态,中小股东对山东京博违规收益追缴的诉求则更为迫切。记者最新获悉,作为ST国通的第七大股东,北京高石创投昨日已委托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向上市公司正式发函,要求公司尽快起诉山东京博,追索其短线交易违法所得,并就事件进展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
“如果ST国通董事会不能在未来30日采取相关法律行动,根据法律规定,高石创投将委托我们以ST国通的名义向山东京博提起诉讼,以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高石创投代理律师如此表示。
在分析人士看来,除诉诸法律外,也不排除ST国通与山东京博就后者短线交易赔偿事宜达成和解的可能。的确,南宁糖业外资股东此前亦曾出现过短线交易,后经外方掏出4000万元的和解款后,双方“握手言和”。
对此,上述代理律师表示,如果山东京博给出的赔偿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中小股东也是可以接受的。反之,则还需法院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