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广东鸿图5年来总共只象征性地为员工缴纳了513元的住房公积金。这究竟是不是正常的现象?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广东鸿图证代赵璧称,“哪条法规要求我们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1年报显示,广东鸿图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费共15081万元,公司有2772名员工,人均4534元/月,远高于当地最低收入,比起行业中的福耀玻璃的4139元/月,收入也要多一些。
然而,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住房公积金显示为空白。
中国资本证券网翻阅广东鸿图近5年年报,发现仅2008年公司缴纳了共计513元住房公积金。
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而很多省市也有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
那么,广东鸿图确实是长期未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还是另有隐情呢?
当中国资本证券网询问广东鸿图证代赵璧,公司5年来仅缴纳513元住房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赵璧反问,“哪条法规要求我们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则表示,如果是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就具有强制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于2002年3月24日开始实行,显然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