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000916)酝酿4年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终于揭开面纱,享有补贴资格的515名员工将分食总计6410万元的大蛋糕,平均到每人头上约为12.45万元。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华北高速6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依据政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四年多的大量工作,制定了《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住房货币化实施方案》、《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住房货币化实施过程相关问题认定》和《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住房货币化实施方案补充规定》三个实施规定。
根据公告,受惠于公司此次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员工必须为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且2009年8月1日(不含)之前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无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方案规定标准的公司员工。
华北高速称,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基准补贴额应为当地上一年度经济适用房价格的一半。因此,参照2008年北京市经济适用房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依据,公司基准补贴额确定为2500元/平方米;以住房面积70平方米为基数,根据岗位职务、职称等标准为级差,设置相应标准。
经监事会审核,此次公司共有515名员工具有享受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格,补贴金额总计6410万元。此次补贴发放将采取直接发放的方式,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华北高速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亿元,同比增长2.25%。公司年度总收入为7.14亿元,其中通行费收入6.81亿元。也就是说,公司这次住房分配货币化动用金额约为去年净利润的26%
华北高速表示,公司多次向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咨询、沟通,落实公司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有效方案。得到的解释结论是:公司若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这项工作,应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自行制定实施方案,并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