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海南椰岛于2007年1月18日通过拍卖方式,共出资1213.95万元取得位于澄迈县白莲美且那利坑地段772.2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公告称,海南椰岛于2007年1月18日通过拍卖方式,共出资1213.95万元取得位于澄迈县白莲美且那利坑地段772.2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后经海南省高院和海南省第一中院调解,公司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将属于公司白莲美且那利坑772.2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199.8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住宅用地)通过评估以等价值方式进行异地置换。
2012年2月份,公司已取得其中42387.95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地类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目前,公司再次取得76685.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地类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