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目标资产盈利未达到约定数额,四川双马大股东拉法基中国根据当初的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提出了股份补偿方案。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与其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四川双马股东显然是抱着“多得不如现得”的心态。四川双马(000935)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显示,涉及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皆被否决。由此,公司大股东拉法基中国因注入资产业绩不达标所补偿的股份将由包括其自身在内的全体股东按比例分享。
四川双马6月15日下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优化股份补偿承诺》等议案。在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仅三位,当统计显示该等议案未被表决通过时,四川双马出席现场股东会高管的表情都有些惊讶。一位参加股东会的研究机构会后也表示,“似乎有点出乎公司高管的意料。”
此前,因目标资产盈利未达到约定数额,四川双马大股东拉法基中国根据当初的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提出了股份补偿方案。
按照公布的优化股份补偿承诺议案,一是2011年度当年拉法基中国应补偿股份数量为5714.24万股,该等补偿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二是就定向回购2011年度补偿股份事宜召开股东大会,按照公司以1元人民币的总价定向回购补偿股份的原则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回购以后即行注销;如果该回购未能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则拉法基中国将依据《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有关手续将该部分股份赠与公司股东,由届时的全体股东按比例共享。
四川双马的股东大会决议显示,关于优化股份补偿承诺的议案,共有365.03万股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参与表决,其中同意228.7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2.67%,未达到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未获通过。
由于方案未获通过,拉法基中国将依据约定履行有关手续将该部分股份赠与公司股东,由全体股东按比例分享。
有分析人士认为,从理论上看,由于股份代表股东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拥有权最终需要通过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去体现,无论是回购注销方案还是按比例分享,股东所得到的补偿利益是一样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不过,也有投资者认为,回购注销以后,将提高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反映在二级市场价格上,在同等的市盈率基础上,公司股价将获得提升,获得补偿的股东也将因此而直接受益,由于该部分股份原来就属于限售股份,注销并不会影响公司的股份流通量。
相反,根据现有法律法规 ,由于该部分股份原本属于限售股,股东按比例分享后,获得的补偿股份依然处于限售状态,虽然在理论上,两种方案价值一致,但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获得限售股份将无法流通,补偿价值依赖于分红及解禁后的股价变化,增加了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