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工作,5、6月份将陆续制定出台一批实施细则。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总体原则: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一视同仁 推出时间:5、6月份陆续制定出台相关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电力、石油天然气、证监会、国资委等
记者22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继铁道部、卫生部之后,有关部门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而制订的细则将密集出台。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工作,5、6月份将陆续制定出台一批实施细则。发展改革委负责的“在安排政府投资时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分析”、“鼓励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等工作任务即将出台实施细则。
另外,有的部门取得阶段性进展。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已起草完成实施细则初稿,并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证监会、国资委的实施细则正在履行报批程序。电力、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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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推出的细则:温州金改、交通运输、医疗卫生
交通运输部已于4月13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在发挥民间资本作用,推进交通运输发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新兴业务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在鼓励民间投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方面,国务院3月28日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作为重要内容。
为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允许社会资本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2010年5月印发实施。民航、医疗卫生、工程技术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民间投资统计工作等方面,已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同时,17个省份出台了当地细则。
今年2月,国务院明确了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批转的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七个领域列为2012年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为落实国务院要求,发展改革委今年年初召开了由中宣部、国办(督查室)和承担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任务的43个国务院部门或单位参加的会议,全面部署了上半年出台实施细则的有关工作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新华社电)【权威访谈】
民间投资具有不竭的创新动力
——— 发改委投资司负责人谈加快民间投资转型升级
进入5月份,有关部门正陆续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的有关实施细则。记者22日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王晓涛。
问:请简要介绍近年来民间投资的重要特点。
答:民间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我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民间实业资本一度出现过漂移现象,有的成为游资对某些商品进行过度逐利炒作,有的转向所谓“赚快钱”的虚拟经济领域。
问:请简要介绍民间投资在转型升级方面面临怎样的形势?
答: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攻坚阶段,必将给部分民营企业带来生存压力,但同时也提供了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可以说,民间投资正处在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的关键阶段,处于转型升级的阵痛期,推动民间投资结构调整是保证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
与此同时,民间投资也是经济增长内在活力与动力的主要源泉,具有不竭的创新动力,部分民营企业积极推进自身转型升级,目前已成为挺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