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利用伪造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多次抵押借钱,无力还款后索性出售给事主。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周某在京从事大厦室内外装修工程,2009年,因为一项工程款结算,他与开发商签订了一项关于一套公寓房屋的认购协议,但最终因故开发商并未将该房屋过户至周某名下。但周某还是打起这个房子的主意,他找人私刻了一个开发商的章,又伪造了购房合同和发票。然后,周某找到专门做民间借贷生意的郝先生。
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周某利用伪造的手续分两次向郝先生借款65万元,在无法归还借款后,他以借款抵扣部分购房款,索性以190万余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郝先生。郝先生试图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得知开发商并未将该房屋卖给周某,购房合同和发票都是他伪造的。
去年11月21日,周某被抓获归案。经查,周某还曾于2011年3月以相同的手段用该房屋骗取另一被害人栾先生钱款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