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5月28日晚间公告,获保监会批准,同意发行A股次级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这是保监会批准的第一单保险公司可转债。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保监会要求中国平安在收到批文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并于发行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告发行情况。
去年年底,中国平安宣布,为了补充营运资金,支持集团各项业务发展,以及保监会批准下补充资本以提高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中国平安决定采取发行可转债的模式进行融资。与往常宣布融资计划即引发股价大跌一样,平安A股次日重挫5.20%至34.43元/股,成交量亦放大了1.5倍。
数据显示,2009年、2010年和2011平安集团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302%、198%和166.7%,逼近保监会的最低要求150%。
按照平安集团预测,如果260亿元可转债发行成功,平安集团偿付能力将提升23%,达到190%。平安集团的资金实力将得到大幅提升,预计未来两到三年内集团的资本金可以得到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可转债对市场冲击较小,但未来潜在转股将对平安股价在一定涨幅后产生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