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五部委联合整顿渠道乱收费的背景下,不仅是家乐福着力扶持中小供应商,多数零售商也开展了从“自查自纠”到改善零供关系的举措,其中取消“无条件返利”就是实际举措之一。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最近,在零供关系的改善方面,家乐福新掌门上任后做出了较大的动作。《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悉,5月10日,家乐福在北京启动了扶植中小供应商的计划。根据该计划,有20家供应商与家乐福签订补充协议,在零供关系方面纠结多年的“无条件返点”将被取消。“目前还只是少数中小供应商能享受此待遇,但这并不排除家乐福将来会推广到全国。”一位家乐福供应商告诉记者。
然而,家乐福的这一中小供应商扶植计划,并不能代表零售商的整体态度。
2011年12月26日,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按计划,清理整顿工作将于2012年6月结束。而在5月25日,在商务部牵头的五部委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渠道乱收费清理整顿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召集人、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经国务院同意,清理整顿结束工作时间由6月底延长至9月底,联合检查结束时间调整到7月底。
商务部消费研究中心副主任赵萍则认为,渠道乱收费治理之所以延期,与联合整顿的难度密切相关。因此,可以说,目前五部委联合整顿渠道乱收费正进入“攻坚”阶段。
“无条件返利”被取消
在五部委联合整顿渠道乱收费的背景下,不仅是家乐福着力扶持中小供应商,多数零售商也开展了从“自查自纠”到改善零供关系的举措,其中取消“无条件返利”就是实际举措之一。
一向以经销商政策严苛著称的家乐福一改以往做法,启动了扶植中小供应商计划。这一运作,引起了众多供应商的关注。
5月10日,20家供应商与家乐福签订了商品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的几项核心条款都在向供应商倾斜。比如,如果供应商没有完成全年销售额,不会按全年销售额的扣点收取费用,只会收取其实际销售额的扣点。同时,家乐福还同意将实际采购量乘以费率与实际促销服务费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给供应商。
一位家乐福供应商告诉本报记者,“对于供应商来讲,这无疑是好事一桩,因为这一政策相当于取消了‘无条件返利’。”按照惯例,零售商与供应商谈全年总合同时,双方会制定一个“目标销售额”,零售商都将按照“目标销售额”乘以费率来收取返利(即促销服务费),不管在这一年中实际销售数量是否真正达到了目标销售额。
“以往的惯例是,无论供应商全年是否完成销售任务,零售商在年初就按照目标销售额将返利提前扣除了,这就是所谓的‘无条件返利’。”上述供应商告诉记者,家乐福的这项补充协议则规定,家乐福将按照实际销售额乘以费率的标准来收取返利,多余的将退还给供应商。
据了解,家乐福目前主要与其北京地区的20家供应商签订了该项协议,下一步不排除向全国推广。
事实上,在五部委联合整顿渠道乱收费的背景下,不仅是家乐福着力扶持中小供应商,多数零售商也开展了从“自查自纠”到改善零供关系的举措,其中取消“无条件返利”就是实际举措之一。
“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针对‘信息费’和‘配送费’的收取,我们已经上报商务部等待处理。另外,针对零供关系的改进,我们升级了‘特约观察员’制度,将其打造为供应商和零售商双方高层定期交流的平台。”物美集团直营中心副总经理种小兵告诉记者。
而北京超市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的商品合同中,超市发也将取消“无条件返利”。
一个明显的迹象是,在此次渠道乱收费整顿后,取消“无条件返利”将成为大势所趋。对此也有专家认为,这一举动对零售商将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为“如果零售商取消所有商品的‘无条件返利’,它的赢利至少要下滑三个点。”
渠道乱收费整顿力度将会加强
在一些大型零售商着手改善零供关系的同时,主管部门正以延长渠道乱收费整顿时间、从严处理包庇自身问题的企业等新举措,来加大整治力度。
5月25日,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委于当日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清理整顿渠道乱收费工作。清理整顿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召集人姜增伟表示,经国务院同意,清理整顿结束工作时间由6月底延长至9月底,联合检查结束时间调整到7月底。在规定时限内自查出问题并纠正的,依法从轻处理。对自查没有报告问题的企业,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进场费的整顿工作为什么要延期?一方面是全国各个省份的进度不太一致;另一方面是表明主管部门认为企业自查自纠和整顿的力度有待加强。”
根据商务部5月25日公布的消息,截至目前,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联合检查工作中,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76家企业中,有16家企业表示自身没有问题。一位零售商代表告诉记者,“76家纳入范围的零售商中,有16家表示自己没有任何问题,这个情况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商务部消费研究中心副主任赵萍则认为,渠道乱收费治理之所以延期,与联合整顿的难度密切相关。“要真正查清楚零售商的违规收费,需要联合检查小组将企业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与零售企业财务账本对比来检查,这需要专业的审计知识。此外,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不一定是按照合同来收,收取之后也未必全部纳入财务的相关科目。因此,联合检查零售商的乱收费在操作层面难度重重。”赵萍表示。
事实上,联合整顿过程势必影响到零售商的“蛋糕”。尽管多家零售企业表示积极配合,但能配合到什么程度,这也是一个难题。
也有零售商表示,在一些具体的执行层面,确实也遇到不少困惑。比如以五部委要求通道费用“明码标价”为例,“通道费用的收取,涉及到零售企业的商业机密。商业谈判是一个很灵活变通的事情,收多少费用是谈判谈出来的,一旦‘明码标价’,无疑是将自己的核心机密暴露给了竞争对手。”一位不愿具名的零售商高管告诉记者。
“目前为止,我们还未与供应商签订2012年的合同,正在等待五部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的政策出台。”物美集团直营中心副总经理种小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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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四步”动真格
对于此次整顿行动,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与以往空喊口号不同,这次是主管部门“动了真格”的,主要体现在联合整顿有较为具体的步骤。
首先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零售商要针对上一年度对供应商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果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向总部所在地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其次是联合检查。自2月4日起,各省(区、市)协调小组组织商务、发改委、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对大型零售商开展联合检查,总体情况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部级协调小组。
然后是严肃整改阶段。对于检查出有违规收费的企业,联合小组要监督整改,对重点地区,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组织第二次联合督察,督察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最后是建章立制阶段。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类梳理、整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统一上报部际协调小组。部际协调小组汇总分析成员单位和各省(区、市)协调小组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提出引导企业改善经营发展方式的制度措施,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